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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招生

西北研究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规程

发表日期::2019-03-21    打印  放大 缩小  【关闭

为切实做好201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确保研究生招生质量,根据教育部和中国科学院大学有关硕士研究生招生的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程。

一、工作原则

1. 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2. 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

3. 按照教育部及中国科学院大学有关复试规定,实行差额复试。

二、复试工作的组织与管理

1.中国科学院西北生态环境资源研究院(简称西北研究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生复试工作,并对复试结果负责。

2.复试要求、评分标准和办法,经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后,在复试中严格执行。

3.研究生部负责复试组织工作并对参加复试的教师进行招生相关政策规章的培训,增强复试人员的责任感,提高复试的公平公正性,确保复试工作质量。

三、复试分数线及复试安排

详见《中国科学院西北生态环境资源研究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分数线及复试通知》。

四、复试资格审核

考生报到时须携带以下材料:

1. 考生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应届本科毕业生交验学生证,入学时交验毕业证书)和学历学籍校验认证报告。

2.考生本人纸质的准考证(丢失准考证的考生,凭借网报时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统考网报系统自行下载《准考证》,开通时间为3190043017:00)。

3.在职考生还须提供现工作单位开具的同意参加复试证明,要求注明“同意报考定向或非定向”培养方式。

五、提交材料

1. 本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同一页A4纸上)。

2. 本科毕业学校教务部门(或院系)出具并加盖公章的考生大学本科课程成绩单原件(学校盖章)。往届考生可提供成绩单复印件,但须加盖现单位档案保管部门公章。

3. 应届考生提交学籍证明原件;往届考生提交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复印在一张A4纸的正反面);在职考生还须提交现工作单位开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4. 反映考生英语水平的成绩证明或证书复印件,个人简历及自述中填写的各种获奖证书复印件或其它有参考价值的材料。(要求双面打印)

5. “硕士学位研究生报考个人简历及自述”、“硕士政治审查表”(http://edu.nieer.cas.cn/xzzx/下载中心),简历及自述表要求双面打印,可电脑打印或手写填写,签字处须本人签字。

6. “复试考生基本情况表”(电子版)于323日之前同确认参加复试信息发送至yjsh@lzb.ac.cn

7. 提交不超过5分钟的复试PPT,内容可包括个人简介、毕业设计、读研设想等。

六、复试形式及内容

1. 复试形式

复试采取综合面试方式,每位考生面试时间20分钟左右。主要以考生报考专业方向成立多个复试小组,每个小组由不少于5名相关研究方向的专家组成,设组长和记录秘书各1名,负责本组专业复试有关事宜。

2. 复试内容

复试重点考察考生是否具备硕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考核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考生本科学习及对报考专业方向的了解情况。考察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掌握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情况。外语主要考核考生的听、说及翻译能力。

3. 体检

所有参加我单位复试考生均须进行体检,在体检中发现有舞弊或由他人替检的情况,一律取消复试及录取资格。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2010]2号)的精神执行。

七、录取成绩

1. 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英语占30%、综合素质占30%、专业知识占40%。复试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取。

2. 最终成绩(百分制)= 初试成绩÷5×50%+复试成绩×50%

3.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做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为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八、调剂

1.我单位调剂需求详见西北研究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公告

2. 报考我单位的第一志愿考生成绩达到教育部分数线基本要求,未被我单位拟录取的考生请自行联系调剂单位。

考生确定调剂单位后,请将接收单位开具的《调剂接收函》(加盖招生部门公章)邮寄至西北研究院研究生部,或将扫描件发至yjsh@lzb.ac.cn。考生本人须在《调剂接收函》上注明:本人自愿调剂至××大学(或××研究所),同意将初试试卷寄出并签署本人姓名及联系电话。

九、其它

1. 对不符合报考资格、或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发现,取消复试和录取资格。

2. 拟录取名单在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在我单位网页进行公示。

3. 如考生对复试结果有异议的可以申诉,受理投诉和申诉的时限为拟录取名单公示期限内,过期不予受理。

西北研究院纪委电话:0931-4967558;

校招办监督电话为:010-88256714;

北京教育考试院研招办监督电话为:010-82837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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