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研究生2023年度考核通知
发表日期::2023-12-14 04:48 打印 放大 缩小 【关闭】
请于2024年1月25日前以研究室(中心)为单位统一组织在读研究生年度考核,设立考核秘书。请各研究室(中心)将具体考核时间确定后,由考核秘书联系研究生部。
研究生开题及中期考核若与年度考核同时进行,须提前在研究室范围内公告。其报告时间须满足研究生开题、中期考核最低时间要求,考核成绩计入研究生年度考核成绩,参评本年度研究生奖助学金。
一、考核对象和内容
在北京集中学习的研究生,可不参加年度考核。其余我院在读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均须参加考核。
具体要求:
1、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年度考核报告时间均为10分钟,专家提问5分钟。
2、开题报告重点考核论文选题、文献综述、研究内容、研究方法与技术路线、有何特色及创新点等。博士研究生报告15分钟,专家提问10分钟;硕士研究生报告10分钟,专家提问10分钟。
博士资格考核与博士研究生开题报告合并进行。对于学位论文开题报告不合格者,若在开题报告中发现不宜继续培养的,或是在学位论文研究工作中表现出明显科研能力差的,予以分流或退学。
3、中期考核重点考核研究生论文工作进展情况、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存在的主要问题、拟解决的途径、下一步工作计划及论文预计完成时间等。博士研究生报告20分钟,专家提问10分钟;硕士研究生报告15分钟,专家提问10分钟。
4、一年级博士研究生考核文献综述和开题设想。
二、提交材料
1、研究生从院网站研究生教育模块下载相应考核表,填好后在本室(中心)进行考核前交给考核秘书;
2、同时提交发表论文首页或接收函。
三、考核注意事项
1、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分别按年级分组进行。直博生3年级参与博士2年级组,直博生4-5年级参与博士3年级组。
2、打分标准为百分制,由考核秘书将各专家所打分数计算出均值,作为最终考核结果,并将结果由研究室(中心)主任签字后上报研究生部;
3、参加开题、中期报告的研究生,请务必自行留存开题、中期报告登记表中考核记录及专家列表的电子版;并登录教育业务平台http://sep.ucas.ac.cn/,填写研究生培养计划等相关内容,上传开题或者中期报告,并提交导师审核通过。
4、博士2-3年级(直博生3-5年级)、硕士3年级考核结果参与研究院等级奖助金评比。 研究生部
2023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