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2023年西北研究院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的通知
发表日期::2023-05-11 11:02 打印 放大 缩小 【关闭】
根据《中国科学院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工作条例》和《中国科学院西北生态环境资源研究院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我院2023年遴选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请新上岗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的条件
1.有研究员(相当职称)或专业技术职务的科研人员。
2.热爱研究生教育事业,熟悉国家有关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政策法规,遵纪守法,道德高尚,作风正派,学风优良,治学严谨,善于协作,能为人师表,认真履行导师职责。
3.初聘博士生导师年龄不超过55周岁。1991年以后参加工作的,应具有博士学位。
4.所从事的研究方向应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际应用价值,在本学科学术造诣较深,其学术水平在本学科领域处于前沿或领先地位。
(1)理学和工学各专业(除人文地理学专业以外),近五年需以第一作者署名在SCI、EI收录的刊物上发表3篇以上(含3篇)论文,其中至少有1篇为本专业II区(汤森路透分区)以上SCI收录论文;且有较充足的科研经费可供培养博士研究生,在研经费三年不少于90万元。
(2)人文地理学专业:近五年需以第一作者署名在SCI、EI收录的刊物上发表3篇以上(含3篇)论文;且有较充足的科研经费可供培养博士研究生,在研经费三年不少于90万元。
(3)情报学专业:在文献情报领域或相关研究领域有较大的学术影响;有较强的从事学术性研究能力,近三年来,在国内外核心刊物上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学术论文不少于5篇或者本人编撰出版图书情报学、资源环境类战略研究学术专著一部以上(至少在其中一部中本人直接撰写部分要超过二分之一);且有较充足的科研经费可供培养博士研究生,在研经费三年不少于40万元。
5.能胜任研究生教学和指导工作,已完整培养过一届硕士研究生或作为博士研究生指导小组成员完整地协助培养过一届博士研究生,培养质量良好。
6.能坚持正常工作,担负起实际指导博士生的责任,且上岗期间没有长期出国任务。
7. “中国科学院“BR”计划入选者、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入选者、中组部“QR”计划入选者、中组部“WR”计划入选者、国家优秀青年基金获得者、教育部“长江学者”获得者等,若取得研究员职称,则直接获得博士生导师资格。
二、申报及遴选程序
1. 申请人需提交《中国科学院大学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申请表》(附件1)并由研究室主任审核签字。及第一作者SCI、 EI论文首页3篇各1份, 1篇本专业II区(Clarivate JCR)及以上SCI论文的分区证明。
2. 申请人须填写《遴选增列博士生导师情况统计表》(附件2,电子版)。
3. 由研究生部汇同相关部门对申请人的有关材料进行初步审核。
4. 经学位评定委员会讨论,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表决是否通过。
5. 对已通过新上岗博导资格的导师名单在本院公示一周,无异议后,由研究院发文聘任。
三、提交材料时间及地点
申请人务必将申请表及相关材料于2023年5月29日前报送至研究生部(6号楼314室),统计表电子版请发至chenhui@lzb.ac.cn。
研究生部
2023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