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中国科学院大学关于做好首届全国优秀教材(高等教育类)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表日期::2020-11-25 05:15 打印 放大 缩小 【关闭】
各位导师:
根据北京市教委通知要求,中国科学院大学现启动首届全国教材建设奖全国优秀教材(高等教育类)评选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推荐范围
(一)2012年11月—2018年11月(以版权页的出版日期为准)国内初版或2012年11月以来修订、重印,正在我国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含科研院所)本科和研究生教学活动中使用的教材。包括纸质教材、数字教材等。
(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认定为教材:
1.已出版的国科大研究生和本科生教材系列;
2.CIP数据中标注为教材的(CIP数据查询网址,https://pdc.capub.cn/);
3.内容提要或前言或后记中有类似“本书可作为教材”的表述,可证明本书为教材的。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可申报:
1.各类教学活动中使用的学术专著、教学参考书、教辅用书、培训类教材,译自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版教材的少数民族文字教材,引进的国外教材(含翻译教材),与教材配套的图册和活动手册等;
2.担任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以下简称马工程重点教材)首席专家或主编所主编的、与马工程重点教材名称或内容基本相同的教材;
3.曾以教学或科研成果等形式获得国家级奖励的教材;
4.在知识产权等方面存在法律争议的教材。
二、评选推荐条件
(一)教材须符合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与时俱进,将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贯穿教材始终;
(二)教材须全面准确地阐述本学科先进理论与概念,能够理论联系实践,反映学科前沿,较好地促进课程体系建设和学科建设;
(三)教材须符合教学规律和认知规律,符合人才培养目标,具有启发性,富有特色,能够帮助塑造学生个人价值并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
(四)教材编写条理清晰,内容合理,文字规范,语言流畅,图表准确,配合得当,版式设计专业,装帧印刷美观;
(五)教材须经过2年以上(含2年)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同一种教材不同版次的使用时间可累计计算),并在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实现人才培养目标等方面具有显著成效;
(六)教材应用范围广,社会评价良好,未出现造成不良影响的事故,未出现质量抽查不合格情况,教材编写人员无违法违纪记录或师德师风问题;
(七)教材主编在相关专业领域内应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较强的研究能力和实践阅历;
(八)教材编写团队结构设置合理,水平较高。
三、评选推荐要求
(一)申报可选择“单本”或“全册”两种申报类型,不受理系列教材申报。全册教材(相同书名的上下册、l-n册)可选择“全册”申报类型,也可选择“单本”申报类型。若选择“全册”类型申报,须所有单册全部符合申报要求,申报时占用一个名额。
(二)同一主编、副主编或第一作者编写的名称或内容基本相同的教材只能申报一项。对于同时适用于高等职业教育、本科或研究生教育的教材,须择一申报,不得重复申报。
(三)马工程重点教材不占各单位推荐名额,不参与学校推荐,由编写出版单位会同第一首席专家(第一主编)直接向全国优秀教材(高等教育类)评审委员会提交申报材料。
四、评审推荐程序
(一)教材第一主编如参加北京集中教学工作须通过开课院系申报,未参加北京集中教学工作须通过本人所在单位申报,并提供首届全国教材建设奖全国优秀教材(高等教育类)申报推荐评审表(附件1)、图书编校质量自查结果记录表(附件2)、思想性、学术性评鉴意见(附件3)、教材使用情况证明材料(主要使用高校名单及使用情况等)。
(二)各单位应在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上组织专家对申报的教材进行遴选推荐,并填写推荐汇总表(附件4),各单位党委须对教材编写人员的思想素质及教材内容进行政治把关,填写政治审查表(附件5)。
(三)学校将组织专家对各单位拟推荐的教材进行严格评审,给出推荐意见,并将遴选推荐的教材相关信息在学校公示不少于5天。
(四)公示期满无异议并提请学校党委会审议通过后,学校将通知教材第一主编(作者)在全国教材建设奖申报推荐平台正式进行网上填报,并将拟推荐教材名单报送至北京市教委,具体填报事宜另行通知。
本次推荐不限名额,如推荐名额大于1项,则须排序,否则视为放弃申报。请各单位严格按照通知要求,根据评价指标遴选推荐高质量的教材。
五、材料报送及要求
(一)材料报送清单
请认真、准确填报,并于11月29日下午16:30前,将如下电子版材料发送至研究生部陈老师邮箱(chenhui@lzb.ac.cn),纸质版材料一式两份报送至研究生部,未按时提交材料的,视同放弃:
1.首届全国教材建设奖全国优秀教材(高等教育类)申报推荐评审表(附件1);
2.图书编校质量自查结果记录表(附件2);
3.思想性、学术性评鉴意见(附件3);
4.首届全国教材建设奖全国优秀教材(高等教育类)申报推荐汇总表(附件4)
5.所有教材编写人员政治审查表(附件5);
6.可证明本书为教材的教材封面或版权页或前言等截图;
7.教材使用情况证明材料;
8.其他佐证材料(限两份以内,一个文档中)。
各单位须寄送样书1本(套),如为数字教材需提供光盘。
(二)报送要求
1.评审推荐表和推荐汇总表须加盖各单位公章(由研究生部申请加盖公章);
2.政治审查表须加盖各单位党委公章(由研究生部申请加盖公章);
3.质量自查表,教材使用情况证明材料(教材主要使用高校名单及使用情况证明材料)须加盖出版社公章(提交材料时需加盖好);
4.评鉴意见须由教育部相关学科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教指委”)等相应组织评价并盖秘书处公章,或由教育部教指委三位成员分别实名评价并签字(名单参见附件6),或由其他省级教指委三位成员分别实名评价并签字;
以上材料须以每本教材为单位,按顺序装订成册(顺序为汇总表-推荐评审表-教材证明截图-所有教材编写人员政治审查表-自查结果记录表-评鉴意见-教材使用情况证明材料-其他佐证材料)。
附件:
1.首届全国教材建设奖全国优秀教材(高等教育类)申报推荐评审表
2.图书编校质量自查结果记录表
3.思想性、学术性评鉴意见
4.首届全国教材建设奖全国优秀教材(高等教育类)申报推荐汇总表
5.教材编写人员政治审查表
6.2018-2022年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名单
7.教材评审指标体系
研究生部